關于做好我院學生2017年度春季校內資助工作的
通 知
各系部: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安徽蕪湖技師學院學生資助部分文件的通知》(院發(fā)【2017】30號文件),結合我院實際,現(xiàn)就我院開展2017年度春季學期校內資助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定范圍:在籍在校學生(不包含校外實習學生)。
二、評定條件:
1、孤兒、殘疾學生以及殘疾家庭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以及見義勇為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優(yōu)撫對象子女且家庭經(jīng)濟困難;
2、單親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無固定經(jīng)濟來源;
3、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fā)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經(jīng)濟承擔能力的;享受城鎮(zhèn)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4、有其他特殊困難情形者。
三、評定標準:
一等助學金:評定條件1;
二等助學金:評定條件2和3;
三等助學金:評定條件4。
三、評定程序
1、學生必須遵守校規(guī)校紀、學習認真、生活儉樸、無奢侈行為。
2、申請校內助學金,應有學生本人或家長申請,填寫《安徽蕪湖技師學院校內助學金申報審批表》(模版在安徽蕪湖技師學院班主任群中下載)。
3、申請學生須提供街道辦事處或縣區(qū)民政以上部門證明學生家庭經(jīng)濟困難材料;(家庭經(jīng)濟困難證明模板在安徽蕪湖技師學院班主任群中下載)縣級以上醫(yī)院相關病例證明;殘疾證、低保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須加蓋發(fā)證機關公章)。
4、學生申請、班級評議公示無異議后,報系部審核后,由各系部統(tǒng)一報學院學生資助中心復審,最終由學院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審批。
5、申請班級需填報《安徽蕪湖技師學院2017年校內資助基礎資料表》,班主任簽字,系部蓋章。(基礎資料表后一欄需填寫系部擬申報學生工商中職學生資助卡號)
6、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通過銀行轉賬到學生資助卡中。
7、學院校內助學金暫定每學期評定一次。
四、申報時間
請各系部把符合條件的學生材料(申請表、經(jīng)濟困難證明材料、相關證件復印件等),以班級為單位,統(tǒng)一由系部于2017年5月25日前報送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審核過程中材料不全或相關證明材料不全,擬按自動放棄處理。
安徽蕪湖技師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