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賽規(guī)程
1、參賽選手按大賽組委會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憑參賽證進入賽場,并隨機抽取機位號。選手遲到15分鐘取消競賽資格。各隊領隊、教練及非經允許的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競賽場地。
2、裁判組在賽前30分鐘,對參賽選手的證件進行檢查及進行大賽相關事項教育。參賽選手在比賽前20分鐘進入比賽工位,確認現場條件無誤;比賽時間到方可開始操作。
3、參賽選手必須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參賽選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和其它未經允許的資料、物品進入大賽場地,不得中途退場。如出現較嚴重的違規(guī)、違紀、舞弊等現象,經裁判組裁定取消大賽成績。
4、比賽過程中出現設備故障等問題,應提請裁判確認原因。若因非選手個人因素造成的設備故障,裁判請示裁判長同意后,可將該選手大賽時間酌情后延;若因選手個人因素造成設備故障或嚴重違章操作,裁判長有權決定終止比賽,直至取消比賽資格。
5、參賽選手若提前結束比賽,應向裁判舉手示意,比賽終止時間由裁判記錄,參賽選手結束比賽后不得再進行任何操作。
6、參賽選手完成比賽項目后,提請裁判到工位處檢查確認并登記相關內容,選手簽字確認后聽從裁判指令離開賽場。裁判填寫執(zhí)裁報告。
7、比賽結束,參賽選手需清理現場,并將現場設備、設施恢復到初始狀態(tài),經裁判確認后方可離開賽場。
二、工種和內容
數控車工:數控車床操作、工藝編制、手工與CAM編程、程序傳輸。
三、命題范圍
本屆比賽根據教育部中等職業(yè)學校數控加工等現代制造技術專業(yè)教學指導方案,緊密聯系企業(yè)生產實際,參照相關專業(yè)職業(yè)技能鑒定標準中關于高級工的要求,適當體現當今現代制造技術領域的新技術和新知識,組織專家命題。
四、比賽時限
1.數控車工教師組:300分鐘
2.數控車工學生組:360分鐘
五、比賽規(guī)則
1. 參賽選手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憑參賽證、學生證和身份證(三證必須齊全)進入賽場,并隨機抽取機位號。選手遲到15分鐘取消比賽資格。
2. 各隊領隊和指導教師,以及非允許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3. 新聞媒體等進入賽場必須經組委會允許,由專人陪同并且聽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響比賽進行。
4. 裁判組在賽前30分鐘,對參賽選手的證件進行檢查及進行比賽安全等相關事項教育。
5. 參賽選手必須按照設備管理規(guī)程進行操作。參賽選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和其它未經允許的資料、物品進入比賽場地,不得中途退場。如出現較嚴重的違規(guī)、違紀、舞弊等現象,經裁判組裁定取消比賽成績。
6. 比賽過程中出現設備或軟件故障等問題,應提請裁判確認原因。如影響比賽進程,裁判請示裁判長裁定后,可將該選手比賽時間酌情后延。
7. 比賽過程中,選手若需休息、飲水或去洗手間,一律計算在比賽時間內,選手競賽時間內盒飯和飲水由賽場統(tǒng)一提供。
8. 比賽過程中,選手因工藝制定不當或違規(guī)操作,造成設備、夾具、刀具損壞者,經裁判員裁定,視情節(jié)輕重,做扣分至終止比賽的處理。裁定終止比賽的,須報總裁判長批準后執(zhí)行。
9. 比賽結束后,參賽選手提請裁判到比賽工位檢查確認并登記相關內容,選手簽字確認后聽從裁判指令離開賽場。裁判填寫執(zhí)裁報告。
10. 如果選手要求提前結束比賽,應報裁判批準。比賽終止時間由裁判記錄在案,批準并通知提前結束比賽后,選手不得再進行任何加工。提前結束比賽的選手不準提前離開賽場。
11. 當聽到比賽結束指令時,參賽選手應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賽時間。離開比賽場地時,不得將草稿紙等與比賽有關的物品帶離比賽現場。
12. 選手提交的試件應經過清理,提交后工作人員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標記并經選手在登記簿上簽字確認,以便檢驗和評分。
六、賽場與設施
1. 賽場
蕪湖技師學院(蕪湖縣南湖路1號)
2. 比賽使用設備
(1)數控車工:
數控車床:CK4085 FANUC 0i Mate TD
3. 刀柄、刀具
刀具、刀柄由選手自帶,大賽組委會在競賽前1周公布清單。
4. 賽場應用軟件
賽場統(tǒng)一提供CAXA2013數控車軟件。
5. 賽場每臺數控機床配備電腦一臺,用于選手編程和程序傳輸。
6. 毛坯及輔料
由大賽組委會統(tǒng)一提供。
七、成績評定
按比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參賽隊的名次。競賽成績相同時,完成工作任務所用時間少的名次在前;競賽成績和完成工作任務用時均相同時,以配合成績高的名次在前,如果配合成績相同者,以尺寸精度得分高的名次在前;再次,職業(yè)素養(yǎng)與安全意識項的成績高的名次在前。
八、學生組數控車工具、量具、刀具清單
1、工、量具
序號 | 名稱 | 規(guī)格 | 數量 | 備注 |
1 | 螺紋環(huán)規(guī) | M24×1.5 | 1套 | |
2 | 螺紋塞規(guī) | M24×1.5 | 1套 | |
3 | 游標卡尺 | 0-150/0.02 | 1把 | |
4 | 深度尺 | 0~200/0.02 | 1把 | |
5 | 外徑千分尺 | 0-25,25-50 | 各1把 | |
6 | 螺紋千分尺 | 60° | 1把 | |
7 | 百分表 | 0-10/0.01 | 1個 | |
8 | 磁性表座 | 1個 | ||
9 | 其他 | 銅皮、毛刷、計算器等 |
2、刀具
序號 | 名稱 | 規(guī)格 | 數量 | 備注 |
1 | 外圓粗車刀 | 55°外圓刀(刀柄20×20) | 1把 | |
2 | 外圓精車刀 | 55°外圓刀(刀柄20×20) | 1把 | |
3 | 外圓車刀 | 35°外圓刀(刀柄20×20) | 1把 | |
4 | 外切槽刀 | 刀寬3mm | 1把 | |
5 | 內切槽刀 | 刀寬3mm | 1把 | |
6 | 內孔車刀 | 可加工孔徑Ф20以下 | 1把 | |
7 | 內螺紋車刀 | 加工長度25,60°,螺距1.5 | 1把 | |
8 | 端面車刀 | 45° | 1把 | |
9 | 外螺紋車刀 | 60°,螺距1.5 | 1把 | |
10 | 鉆頭及莫氏2--4號變徑套 | f20 | 一套 | |
11 | 麻花鉆 | f16 | 1支 |
九、教師組數控車工具、量具、刀具清單
類別 | 名稱 | 型號規(guī)格 | 數量 | 備注 |
刀 具 | 外圓車刀 | 35度(菱形)(刀柄20×20) | 左右偏刀各一把 | |
中分刀 | 刀柄20×20 | 1 | ||
內孔(盲孔)車刀 | 孔徑Ф20 深45 | 1 | ||
內螺紋刀 | M30×1.5 深30 | 1 | ||
外螺紋刀 | M30×1.5 | 1 | ||
外圓切槽刀 | 寬4mm | 1 | ||
外圓切斷刀 | 寬3--4mm(切深16—20mm) | |||
內孔切槽刀 | 寬3mm 孔徑Ф25 深25 | 1 | ||
麻花鉆 | Ф20 | 1 | ||
中心鉆 | A3 | 2 | ||
量 具 | 游標卡尺 | 0-150 | 1 | |
千分尺 | 0-25 | 1 | ||
25-50 | 1 | |||
50-75 | 1 | |||
100-125 | 1 | |||
螺紋環(huán)規(guī) | M30×1.5-6g | 1 | ||
螺紋塞規(guī) | M30×1.5-6H | 1 | ||
量規(guī) | 5H7 | 1 | ||
量規(guī) | 10H7 | 1 | ||
塞尺 | 0.02-1.2 | 1套 | ||
內徑百分表 | 18-35 | 1套 | ||
35-50 | 1套 | |||
深度千分尺 | 0-25 | 1 | ||
25-50 | 1 | |||
R規(guī) | 2-7.5 | 1 | ||
磁力表座 | 1 | |||
百分表 | 0-10 | 1 | ||
刀墊片 | 若干 | |||
工 具 | 錐度變徑套 | 2--4號 | 酌情 | |
鉆夾頭 | 酌情 | |||
活扳手 | 250 | 1 | ||
一字型螺絲刀 | 200 | 1 |
十、違規(guī)扣分
選手有下列情形,需從總成績中扣分:
(1)自帶工具超出大賽規(guī)定范圍的扣20分
(2)私自調動工位,私自互借工量具的扣20分
(3)不按圖樣規(guī)定要求制作工件的扣20分
(4)損壞賽場設備的扣20分
(5)不聽從裁判指揮、安排,態(tài)度惡劣者取消比賽資格。
十一、申訴與仲裁
1、申訴
(1)參賽隊員對不符合競賽規(guī)定的設備和材料備件,有失公正的檢測、評判、獎勵,以及對工作和裁判人員的違規(guī)行為等,可提出申訴。
(2)參賽隊員申訴均須由領隊以書面的形式在競賽結束后60分鐘以內向大賽組委會提出。超過申訴時間,不予受理。大賽組委會負責受理選手申訴,并將處理意見盡快通知參賽隊領隊或當事人。
2、仲裁
(1)裁判長負責受理大賽中出現的所有申訴并進行仲裁,以保證競賽的順利進行和競賽結果公平、公正。
(2)裁判長的裁決為最終裁決,參賽選手不得因申訴或對處理意見不服而停止比賽,否則按棄權處理。